怎樣認定離婚時的家暴行為
認定離婚時的家暴行為標準如下:
(資料圖片)
1.家庭暴力的主體是家庭成員。
2.家庭暴力的實施者在主觀上必須具有故意。
3.家庭暴力的實施者在客觀上實施了毆打、捆綁、殘害、強行限制人身自由等行為,并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、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。
4.家庭暴力侵害的客體是家庭成員的人身權利,具體為生命權、健康權、自由權和身體權。
二、遭遇家暴如何取證
遭遇家暴取證的證據有:
1.未成年家庭成員也可作證,只是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作證可能會給未成年人帶來的傷害。
2.受害婦女遭受暴力侵害后,及時、全面地收集、保存各種證據,包括:身上的傷痕、帶血的衣物、被打掉的牙齒、揪掉的頭發、撕破的衣服;施暴者的兇器如刀、針、鐵棍、木棒、石頭等。
3.平時注意保留書證、物證,如驗傷病歷記錄、警察筆錄、被破壞的衣物、對方使用的兇器等。
4.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向婦聯組織、人民調解組織、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、公安機關或其他組織求助或報警,相關的證明或書面記錄可作為證據使用;施暴人因施暴而做出的口頭、書面悔過或保證也可以用作證據。
5.家庭暴力的特殊性,使得一些證人不愿意出庭作證,這種情況下,為維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,可向法院申請調查相關證人的證言。
三、家暴離婚索賠多少
找法網提醒您,家庭暴力離婚索賠金額一般不超過10萬元,物質損害賠償可以支付賠償金等方式承擔,精神損害賠償的支付精神撫慰金。通常根據過錯程度、侵害的手段、場合、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、所造成的后果、過錯方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、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綜合確定。